工程量清单的优点
1.工程量清单招标为投标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基础。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负责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单位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充分体现招投标竞争的原则。同时,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质”与“量”的结合,体现企业的自主性。质量、造价、工期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投标企业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案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3.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只对自己的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也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淡化了标底的作用,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公开的。同时,标底的作用也在招标中淡化,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作用,对评定标的影响越来越小,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5.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定额库,从而不断地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6.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鉴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大大减少单位不合理索赔的可能。
分部分项工程量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应满足两方面的要求:其一要满足规范管理的要求;二要满足计价的要求。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实行四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为全国统一编码,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按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二是附录中的项目特征;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编制时,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细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4.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作内容,而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的划分,是以单一的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因此,二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
工程量清单计
1.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2)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3)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4)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5)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位计价,综合单位计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另一单价计价方式,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表。
3.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提出,所以计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含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不同,其综合单价组成内容可能有差异。
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以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工程造价指数及其分类
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它是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依据。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了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
首先,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原因。第二,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估计工程造价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第三,工程造价指数是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估价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指数可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按照工程范围、类别、用途分类
(1)新时期价格指数
新时期价格指数是分别反映各类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主要设备报告期价格对基期价格的变化程度的指标。可利用它研究主要单项价格变化的情况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如人工费价格指数、主要材料价格指数、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指数、主要设备价格指数等。
(2)综合造价指数
综合造价指数是综合反映各类项目或单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设备费等报告期价格对基期价格变化而影响工程造价程度的指标,是研究造价总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主要依据。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造价指数、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造价指数、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造价指数等。
2.按造价资料期限长短分类
(1)时点造价指数 不同时点(例如2002年12月12日8时对上一年同一时点)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2)月指数 不同月份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3)季指数 不同季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4)年指数 不同年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3.按不同基期分类
(1)定基指数 各时期价格与某固定时期的价格对比后编制的指数。
(2)环比指数 各时期价格都以其前一期价格为基础计算的造价指数。例如,与上月对比计算的指数,为月环比指数。
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及其内容
工程造价资料是指已建成竣工和在建的有使用价值的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单位工程施工成本以及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新施工工艺等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的单价分析等资料。
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造价资料
(1)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技术经济条件。如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建设标准等。
(2)主要的工程量、材料用量和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3)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及造价指数等。
2.单位工程造价资料
包括工程内容、建筑结构特征、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和单价、人工工日及单价、工程单位造价等。
3.其他
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的用量。
造价资料积及管理
1.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建立
1991年11月,国家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几点意见》的文件,标志着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建立,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2.资料数据库的建立和网络化的管理
通过计算机的使用,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的资料数据库,以便进行数据的统一管理和信息交流。通过数据库网络化的管理可大量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信息的交流程度,提高资源的共享度,为工程造价确定的各阶段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