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辅导资料 >> 理论法规 >> 正文 |
| 造价工程师辅导: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五) |
| 添加时间:2007-6-29 8:58:12 中国造价师考试网 打印 |
第五节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执(从)业资格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 1.依据:74号、135号部长令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 3.工程造价咨询标准:甲级、乙级。 4.撤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政许可的情形。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1.依据: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278号公告。 2.注册: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 3.造价工程师权利和义务 三、造价员管理
|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造价工程师考试网聘请国内顶级的辅导专家教授主讲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一直到考试结束,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立即报名 详细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