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质量检验
1、承包人随时接受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
返工、修改的费用。如: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
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者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
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
工作和试车记录。
3、材料设备供应。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购买单位对其质量负责,对方应质量验收。
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的过错,应该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
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不可抗力等风险由各方各负自责)。
施工索赔是索赔中的一种,是指由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旨在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的索赔。
*施工索赔的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施工索赔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这里所提到的自然条件及人为因素主要是与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相比而言的。在处理此类索赔时,一个主要
掌握的原则就是所发生的事件应该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无法预见的,特别是对不利的气候条件是否构成索赔
的处理上,更要把握住此条原则。
(二)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
在处理这一类索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的影响因素属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
(2)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环境变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业主可以批准承
包人延长工期,但不会给以费用补偿;
(3)如果是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到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
(4)如果是根据网络计划(网络图)处理此类索赔,则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但如
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
(三)因施工临时中断而引起的索赔
由于业主或工程师的不合理指令所造成的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从而给承包人带来的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
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四)因业主风险引起的索赔
这是指由于业主承担的风险而导致承包人的费用损失增大时,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此时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要明确哪些风险是由业主承担的;另一个是在发生此类事项后,承包人除免除一切责任外,还可以得到由于
风险发生的损害而引起的任何永久性工程及其材料的付款及合理的利润,以及一切修复费用、重建费用等。
六、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工作的总时差是指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自由时差是在不影响紧后工作最早开始的
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从总时差和自由时差的定义可知,对同一项工作而言,自由时差不会超过总时差。工作的总时差为零时,其自由时
差必然为零。
七、关键线路的确定
1.确定关键路线时应注意网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1)一般网络计划中,总时差为零的工作称为关键工作,由开始节点至终止节点所有关 键工作组成的线路为关键路线,
这条路线上各工作持续时间之和为最大,即为工程的计算工期。
(2)不计算时间参数的情况下,由开始节点到终点节点形成的路线上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之和最大值所对应的路线称为
关键路线。
(3)在早时标网络图中,由开始节点至终止节点的线路中各项工作的自由时差均为零的路线即为关键路线。 2.在一个网络计划中,至少存在一条关键线路。对于不同的关键路线,各条路线上各工作持续时间之和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