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5分)
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3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一项施工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于3月14日提供施工现场。
工程开工日期为3月16日,竣工日期为4月22日,合同日历工期为3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
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图5-1 某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部分原有设施搬迁拖延,甲方于3月17日才提供出全部场地,影响了工作A、B的正常作业时间,
使该两项工业的作业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8个工日;工作C未因此受到影响。
事件2: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于3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3月30日才进场,
造成工作D实际作业时间增加1天,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它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4:工作F是一项隐蔽工程,在其施工完毕后,乙方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检查验收要求。但因甲方代表未
能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检查验收,承包商自行检查后进行了覆盖。事后甲方代表认为该项工作很重要,要求乙
方在两个主要部位(部位a和部位b)进行剥离检查。检查结果为:部位a完全合格,部位b的偏差超出了规范
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扩大剥离检查范围并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部位a
的剥离和覆盖用工为6个工日,其它费用为1000元;部位b的剥离、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其它费用为
1.2万元。因工作F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影响了工作H的正常作业,使工作H的作业时间延长2天,多用人工10个工日。
其余各项工作的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情况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
实施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哪几项?经济补偿额为多少?
答案:(25分)
问题1:
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的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且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租赁设备迟进场属于乙方因承担的风险。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甲方,由此增加的费用
应由甲方承担;而且此增加的作业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
事件4:不能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和工期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无论甲方
代表是否参加检查验收,均有权要求乙方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工作F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也不能得到工期补偿。
问题2:
答:(1)通过对图5-1的计算,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⑥—⑦—⑧,
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5-1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结果表明:
关键线路不变(仍为①—②—③—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
(2)将图5-1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相应工作的待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
关键线路亦不变(仍为①—②—③—④—⑥—⑦—⑧),工期为40天。40-38=2(天),所以,
该工程可索赔工期天数为2天。
(3)工期罚款天数为2天。
问题3:
答: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
(1) 由事件1引起的窝工人工费:(6+8)×18=252(元)
(2) 由事件3引起增加的人工费:14×30=420(元)
(3) 由事件3引起增加的其它费用:15000元
所以,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总额为: 252+420+15000=156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