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12-26  来源:中国造价师考试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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