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13  来源:中国造价师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人社厅发〔2008〕102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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