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通〔2006〕47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06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06年10月14、15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3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十五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五年。 |